10月30日,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功民所作的《关于将2015年第三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2015年第三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2015年第三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分别列入2015至2039年市财政年度预算。听取了胡功民所作的《关于将双仙社区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双仙社区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双仙社区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分别列入2015至2018年市财政年度预算。
2015年第三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双仙社区棚改项目由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贷,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三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和双仙社区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将保障贷款资金到位,为荆门城区棚改项目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文:熊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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